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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》的故事和道理启示

《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》的故事

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典出《老学庵笔记》。

宋朝有个州官叫田登,一贯横行霸道、飞扬跋扈,竟不许州内的老百姓说出与“登” 字同音的字,不管是写文章还是谈话,凡遇到与“登”同音的字,都必须用别的字来代替。 比如“点灯”只能说成“点火”;元宵节放花灯,只能说“放火”。

每一年的正月十五元宵节,城里有钱有势的人家都要放灯,就是点各式各样的花灯,通宵让人观赏。

这一年,田登假惺惺地允许老百姓进城观灯,还特地命令手下人在街上张贴布告。可是布告中要写“灯”字,这可怎么办呢?写布告的官吏是挨过田登板子的,再也不敢犯忌了,便在布告中写道:“元宵节晚上,本州照例放火三日。”

布告贴到了大街上,外地的客人不了解内情,看了布告大吃一惊,以为一定发生了什么不寻常的事儿,赶紧向别人打听原因。

被问的人,开头都不敢直说,唯恐让田登知道了又要受罚。后来经不住客人再三追问,才悄悄将本州的忌讳一五一十说了一遍,客人听后,又好气又好笑,挖苦道:“这真是‘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’呀!”

后人用此比喻反动统治者可以任意做坏事,而百姓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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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》的道理启示

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,这是旧时代官员恶劣形象的写照。在长达五千年的奴隶制社会与封建制社会里,官与民一直是一对不解的矛盾体,官是压迫者,民是被压迫者,无论经过多少次的改朝换代,也总改不掉这一极不合理的历史症结。这条俗谚中蕴藏着人民群众极其愤懑的情绪。硬压下这愤懑的情绪,迸发出来的便是嬉笑怒骂的无情嘲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