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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与狐谋皮》的故事和道理启示

《与狐谋皮》的故事

春秋时,鲁国国君想让孔子担任司寇一职,便去征求左丘明的意见。

丘明回答:“孔丘是当今公认的圣人,圣人担任官职,其他人就得离开官位,您与那些因此事而可能离开官位的人去商议,能有什么结果呢?我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:周朝对有一个人非常喜欢穿皮衣服,还爱吃精美的饭食。

有一次,他打算缝制一件价值昂贵的狐狸皮袍子,于是就与狐狸商量说:‘把你们的毛皮送给我几张吧。’狐狸一听,全逃到重重叠叠的山岭里去了。他又想用肥美的羊肉祭祀……’于是去找羊说:‘请帮帮我的忙,把你们的肉割下二斤,我准备祭祀……’没等他说完,羊就吓得狂呼乱叫,互相报信,一齐钻进树林里藏了起来。

这样,那人十年也没缝成一件狐狸皮袍子,五年也没办成一次祭祀。这是什么道理呢?原因就在于他找错了商议的对象!你现在打算让孔丘当司寇,却与那些因此而辞官的人商议,这不是与狐谋皮,与羊要肉吗?二者有何不同?”

由于“狐”与“虎”谐音,后多作“与虎谋皮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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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与狐谋皮》的道理启示

这则寓言故事说明,如果所谋求的东西直接危害对方的利益,对方是不可能答应的。经济学认为,人都有利己之心,都以获得自己的最大利益为根本目的。但人们不能忽视一个基本前提,利己的同时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