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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义不容辞》的故事和道理启示

《义不容辞》的故事

义不容辞典出《三国演义》:张昭曰:“可差人往鲁子敬处,教急发书到荆州,使玄德同力拒曹。……且玄德既 为东吴之婿,亦义不容辞。”

东汉末年,曹操、刘备、孙权三股割据势力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。由于曹操势力较大,又“挟天子以令诸侯”,所以刘备采纳了诸葛亮的建议,联孙抗曹,并将计就计,娶孙权的妹妹孙尚香为妻,加强了刘孙联盟。

建安十三年(公元208年),刘孙联军在赤壁大败曹军,孙权地位更加巩固,刘备也据有了荆州大部分地区。

赤壁之战以后,曹操经过了一段时间的休整,决定再次亲率大军南征,遂发兵30万,直取江南。孙权得到消息后,急忙召集文臣武将商量对策。

谋士张昭说:“刘备曾受恩于鲁肃,可以派人到鲁肃那里,让他赶快发信到荆州,请刘备出兵共同抗曹。刘备是我们东吴的女婿,让他出兵助吴,对他来说是义不容辞的。如果刘备前来援助,江南便无祸患了。”

孙权同意了张昭的建议,让鲁肃写信给刘备。刘备接到鲁肃的信以后,马上派人请来诸葛亮进行商量,并回信鲁肃,让他转告孙权,不用害怕,刘备自有退兵之计。

后人用“义不容辞”指道义上不允许推托和拒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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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义不容辞》的道理启示

刘备是东吴的女婿,也是蜀国的皇帝,无论是于情还是于理,联合东吴抗击曹操都是义不容辞的。

在社会关系中,义不容辞是一些特定的人物或特定的事件,所必须负有的道德责任和应尽的道德义务,从而要求人们自觉地承担这种责任,履行这种义务,不推托,不回避。

成语告诉人们,在对于必须负有的道德责任和应尽的道德义务时,应该主动地积极地履行道德义务,肩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