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焚书坑儒》的故事
秦始皇统一中国后,开始实行郡县制。
公元前213年,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这一制度,要求根据古制,分封皇室子弟。他说:“殷、周两朝的王位传了一千多年,是因为分封的子弟功臣得到各地诸侯辅佐的缘故。如今陛下有了天下,皇室子弟却都是普通人,一旦出了事,靠谁来援救呢?凡事不效法古代而能长久的,这事从来没有听说过。刚才群臣当面奉承陛下,目的是粉饰皇帝的过失! ”秦始皇听了,心中十分生气。
丞相李斯见状,反驳说:“黄帝等五帝办事不相重复,夏、商、周三代制度也不因循守旧,所以才能兴旺安定,他们并不是故意要同前代相反,而是因为时代不同,不能不有所改变。
如今陛下开创了大业,建立了万世功业,怎么能再去效法三代的做法呢?现在天下太平,法令统一,百姓理应好好经商、种田,儒生也要好好学习和遵守法令制度。但是,就是有一些儒生不学今而专学古,他们纠集起来,向百姓造谣,制造混乱,如果不禁止这种风气,皇帝的权威就会降落。
为此,我请陛下下达一个法令:凡不是秦国记载的历史,都把它焚烧掉。凡不是博士所掌管的典籍,包括藏有的《诗》、《书》、诸子百家的著作,由官府人员全部集中起来,堆在一起烧掉。凡是几个人在一起谈论《诗》和《书》的,处以死刑;凡是引用古书反对时政的, 全族处死。
官吏有知情不检举的,与犯人同罪。法令下达后三十天内不把这些书交出来焚烧的,处以黥刑,并罚四年劳役。医药、算卦、种树等方面的书,可以不焚烧。”
秦始皇同意李斯的建议,命他起草法令。不久,就公布了焚书的法令。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秦始皇焚书事件。
当时,秦始皇还在寻找所谓长生不老之药,结果花了许多钱财,还是没能弄到。后来,他又听信了专搞迷信的侯生与卢生两人的谎言,让他们再去寻找长生不老的仙药。
这两人知道不可能找到这种仙药,私下议论说:“始皇帝的为人,横暴主观,自以为是。他出身于诸侯,并吞天下后,为所欲为,以为自古以来没有人能比得上自己。
他喜欢用刑罚、杀戮来树立威信。大家唯恐获罪,只图保持俸禄官位,无人敢效忠进谏。秦法还规定,一个人不能兼有两种以上的方技:如果方技试验无效,往往也要处死,如今观测天象的多达三十人,他们本来都是很好的读书人,却害怕触犯忌讳,只是一味奉承,不敢直言他的过失……”
两人合计了好久,最后决定逃走。
秦始皇知道后大怒道:“卢生等人我很信任他们,还赐给他们许多东西,如今却拿儒家的口吻说我的坏话并逃跑。我派人侦察下去,才知道现如今咸阳的许多儒生中有的竟在散布妖言,惑乱百姓,真是可恶!”
于是,秦始皇让御史对所有的儒生都进行考察审问,又让儒生们互相检举揭发。
他亲自圈定把违犯禁条的460多人全部活埋在咸阳。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秦始皇坑儒事件。
后来,人们把这两件事联系起来,形成了“焚书坑儒”这条成语。
《焚书坑儒》的道理启示
秦始皇进行焚书坑儒,目的是统一思想,对那些反对中央集权制的思想和言论进行压制,但是他的做法太过分了,太残暴了。焚书,毁灭了秦以前长期积累起来的文化财富;坑儒,杀害了许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。从此以后,秦朝宫廷里真正有学问的人大大减少,而那些专会阿谀奉承、欺上瞒下的奸贼如赵高之流,逐渐成了秦始皇身边的重要人物,秦朝开始走下坡路。
《汉书·地理志下》称此事件为“燔书坑儒”。《后汉书·陈蕃传》称“焚书坑儒”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下》的作者班固,东汉人,距大秦帝国三百年。《后汉书·陈蕃传》的作者范晔,南朝宋人,距大秦帝国六百余年。
2008年清华大学对“清华简”历史文物研究成果表明,汉代以后流传至今《尚书》部分文章是系篡改、伪造的文本。“焚书坑儒”这一词语的出现,带有贬低秦始皇及秦政权的强烈色彩,属于一起典型的篡改历史事实的文化造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