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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分道扬镳》的故事和道理启示

《分道扬镳》的故事

北魏人元志是河间公元齐之孙,他自少年时起便读书刻苦,涉猎百家,无论经史子集,他都过目不忘,因此文章出众,能言善辩。

孝文帝采纳御史中尉李彪的意见,将京城由山西平城迁到了洛阳。当时元志正好担任洛阳令。

有一次,元志与李彪在路上不期而遇,他们双方的随从都互不相让,最后发生了争执,由互不相让到刀戈相见。

看到手下人动手相殴,元志与李彪也相互指责,想让对方让道,二人争论不休,最后只好到皇帝面前去裁决。

李彪理直气壮地说:“我身为御史中尉,职责是纠察百官,即使是宰相有错,我都有权弹劾。那元志不过是个小小的县令,职务比我低得多,按规定,他应该给我让路!”

元志听了李彪的话丝毫不示弱,他立即反驳:“我是洛阳城的最高地方官吏,洛阳的所有住户都在我的管辖范围内,怎么能与其他官员一样,为你让路呢?”

孝文帝见自己的两个亲信大臣为争路而闹得面红耳赤,自己也深感为难。

他听了双方的话,又都觉得有道理,便采取了一个折中的办法,对他们说:“二位不要争吵了,洛阳是我的都城,自然应该各走各的道(自应分路扬镳,自今以后,可分路而行)。”

两人听了孝文帝的话,退出宫来,元志立即命人用尺子将道路量好,然后从中间一分为二,划出界线,并派人去与李彪约定,今后一旦再相遇,各走半边,不许相互妨碍。

事后不久,他们果然又遇到了一起。刚碰面时,他们的车马都走在路的中间,一看对方是相约之人,随从们立即拉马侧车,各自走自己的路。从此相安无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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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分道扬镳》的道理启示

这个故事启示人们道不同不相为谋,亦各从其志也;共事是需要共同知趣,共同目标,共同语言的。如果根本性、原则性不同,如政治立场不同,宗教信仰不同,学术见解不同,根本说不到一块儿去,只好“分道扬镳”了。这与“道不同不相为谋”一样,相互之间连正常交流都办不到,连基本信任都没有,就缺乏“相为谋”的基础,如果勉强“同谋”,除了误事误人兼自误,相互伤害,也不能“谋”出什么名堂来,因此,“道不同”就应该“分道扬镳”,否则会“两败俱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