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逆不道》的故事
秦王朝被推翻以后,汉王刘邦和西楚霸王项羽展开了长达五年的楚汉之争。
有一天,项羽在两军阵前向刘邦喊话,要与他单打独斗,决一雌雄。刘邦说:“我开始与你都受命于楚怀王,约定先定关中的为王。但我先定关中后你却负约,让我到巴蜀去当汉王,这是你的第一条罪状。你在去救援赵军途中,杀死上将军宋义,自称上将军,这是你的第二条罪状。你违抗怀王命令,擅自劫持各诸侯的兵马人员,这是你的第三条罪状。”
接着,刘邦又揭露项羽烧毁秦宫、掘开秦皇坟墓、搜刮财物、杀死投降的秦王子婴、活埋二十万秦国百姓、杀害义帝等罪状。
在讲到第十条罪状时,刘邦说:“你作为臣子而杀死君王,又杀害已经投降的人,为政不平,对订立的约定不讲信义,为天下所不容,属于重大的叛逆(天下所不容,大逆无道,罪十也)。你犯下如此十条大罪,我兴仁义之兵来讨你这个逆贼,你还有什么面目向我挑战!”
《大逆不道》的道理启示
《大逆不道》原意是指犯上谋反等反叛行为。这是封建统治者给严重破坏封建秩序起来反抗的人所加的罪名。
在现代汉语中多为旧秩序的维护者或有严重旧思想的人所使用,指罪孽深重,严重破坏固有秩序的行为。